鄂幼专〔2019〕23号
关于印发《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应急值班 加班考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直属各单位:
现将《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急值班 加班考勤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6月25日
附件
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应急值班 加班考勤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规范应急值班和加班秩序,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应急值班纪律,结合学校的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考勤对象及办法
(一)值班人员
主要指葛店校区和汤逊湖校区应急值班带班、招生就业处、附属幼儿园、信息中心等值班人员。当班时间,需在规定时间内打卡考勤。相关部门(汤逊湖校区、附属幼儿园、后勤保障处、学工处、图书馆、招生就业处)值班表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于每月底提前5个工作日报送学校办公室,纳入学校应急值班带班统一安排。
(二)加班人员
主要指寒暑假、其他节日(不含双休日)校内加班人员。需在加班的地点打卡考勤。
二、考勤时间及地点
(一)打卡时间
1.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9:00为值班到岗打卡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造成上班车延误时,在到校30分钟以内打卡),并按值班干部通知时间在值班记录本上签字和进行校园巡查;次日8:00—9:00为值班结束打卡时间。
2.节假日:值班人员打卡时间为每天上午9:00前;次日9:00以后为值班结束打卡时间。
3.寒暑假、其他节日(不含双休日)校内加班人员随到随打卡。
(二)打卡地点
1.葛店校区:南北校门口、教学楼二楼中区大厅。
2.汤逊湖校区:校门口。
3.附属幼儿园:园门口。
三、考勤管理
(一)加强应急值班管理
1.葛店校区值班工作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安排,汤逊湖校区值班工作由汤逊湖校区管理办公室安排,附属幼儿园值班工作由附属幼儿园安排,各处室、系部、直属单位负责落实。
2.各处室、系部、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应急值班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处室、系部、单位的值班人员加强管理,于每月底到学校办公室领取应急值班带班表(汤逊湖校区管理办公室和附属幼儿园各自负责下发)。
3.各处室、系部、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部门内值班人员要预先提醒、严格要求。
4.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带班制度,保持联络畅通,确保及时处理工作事项、处理紧急情况。
5.年满58周岁以上的教职工不纳入值班安排。
(二)严格落实值班带班岗位责任制
1.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杜绝擅离职守、交接班脱节等现象,出现失职、脱岗等情况,将追究当班人的责任。
2.值班期间,无特殊情况未经带班校领导批准,不得代班和换班;未打卡考勤和签字视同未值班、加班。
3.校领导带班期间,要加强对值班情况的检查,星期一至星期五至少1次在校巡查至晚上8:30,节假日每天进行电话抽查。
4.节假期值班,省教育厅对值班情况进行电话座机抽查,值班人员必须在学校办公室轮流值班至晚上9:00。
(三)及时准确报送信息
值班人员尤其是值班干部要掌握值班情况,做好网上网下舆情监测研判,充分掌握预警性、苗头性信息。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必须第一时间如实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四、考勤结果运用
1.寒暑假、其他节日(不含双休日)校内加班当天连续加班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的,计0.5天;当天连续加班超过8小时的,计1天。
2.值班期间,不按规定坚守岗位,实际在岗值班时间不足24小时的,扣发当日绩效奖金;值班期间完全未到岗的,除扣发当日绩效奖金外,还应追究当事人责任;私自代班或换班的,不计发值班补助。
3.值班补助标准(含误餐、交通):星期一至星期四为75元/天,星期五为115元/天,节假日(加班)为135元/天。
4.教职工全年累计值班考勤情况纳入部门和个人年终考核体系。
五、本办法从印发之日开始执行,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